根据国家及我省政策规定,我厅组织实施全省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现将通过鉴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1月26日至12月2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以书面形式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51-87233315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1-1号 邮 编:150090 附 件: |
根据国家及我省政策规定,我厅组织实施全省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现将通过鉴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1月26日至12月2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以书面形式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51-87233315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1-1号 邮 编:150090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