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 信件编号: | 2021121700000017 | 提交时间: | 2021-12-17 | 姓名: | 廖**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件内容: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和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挂钩,但是在人社部门官网都没有查到过湖南省历年的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实践中,湖南省如何认定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是否就是上年度城镇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 答复内容 | 廖意成同志: 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时,涉及统筹地区202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2020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湖南省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分别为6108元、6464元、6863元。 湖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4日 | 答复部门 |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答复时间 | 2021-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