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省外参加工作未参加社保怎么补缴的相关事宜 | 信件编号: | 2021121700000020 | 提交时间: | 2021-12-17 | 姓名: | 刘*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件内容: | 本人户口在湖南常德,目前在长沙工作参加省直职工社保。2010年6月于湖南益阳毕业后去往浙江义乌参加工作。第一家公司为私企、工作时间两年,因为公司规定入职一年后才能购买社保,后续一直没有再购买社保的操作。在义乌工作期间(2010年6月-2014年8月)均没有缴纳社保。2015年5月在长沙入职后才开始购买长沙市职工社保,请问像这种情况该怎样补2010-2015年期间的社保和工龄?谢谢回答。 | 答复内容 | 有单位的在职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按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政策进行补缴 | 答复部门 |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答复时间 | 2021-12-24 | |